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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我还有自己的博客,一身的汗水

几乎是整整半年吧,一篇博客没写过,准确点说,就是忘记自己还有这么个东西。工作忙的天昏地暗的,到现在还没有告一段落,还是有点心虚啊。

也不敢去看google analysis,丢不起那人啊。

记得有段时间还去更新猥琐男一下,当时访问量也上来了,不过现在已经被和谐掉了,多有前途的网站,可惜了。

透露一下最近的工作产品:新浪朋友(不知道算不算透露公司机密),开发了很久了,在不断推到重做了几次以后,现在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了,我很少玩新浪的产品,但是新浪朋友确实值得长时间混在上面,最主要的是:上面有小道消息,有好友的近况,最爽的是有明星啊明星啊,你可以和他成为好友啊(不过很难,算我没说)。

============广告位招租中============

现在新浪朋友已经进入内测了,很快就可以面向大家啦,大家多多来捧场啊,难的我为公司的产品这么卖力宣传,那质量是必须的不错。

今天发现当年弄的40G音乐全部从硬盘中消失,我先泪奔会儿。。。。。。。。。。。。。。。。。T_T

发表于: 杂谈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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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雪

在听着历史上多少年同期XX的降水/气温/干旱。。。的播报的情况下,终于今天北京下雪了。就在上周四暖气还没停的晚上,下了一场小雨,而现在却是一场雪,这种变化的确让我有点杞人忧天的感觉。 今天看Greader上科学松鼠会有篇文章是关于全球环境恶化的,如果人类不即刻采取行动,地球会继续变暖,那么北京气温在夏天的时候到50℃也就不远了。就我估计,虽然现在这么热而且干旱或者洪涝,如果没有确切的短期证据来证明人类的活动导致气候问题,国家是没人下决心管环境问题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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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没有降水的100多天,猥琐男顶住干旱和高温上线了,给我们在干热的冬天带来丝丝清爽,他犹如一场夏雨滋润了广大淫民那饥渴的嘴唇,犹如…算了吧,给地址自己看:http://www.weisuonan.com

发表于: 杂谈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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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上周去上海居然在这周又能碰面吃饭打篮球

上上上周末去上海参加老哥们的婚礼度完蜜月后来了北京出差居然又碰面吃饭打篮球,本来大学毕业以后就没想过还能在一起打球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昨天晚上的篮球场,老哥们现在已经是已婚男人带着婚戒来顺便让我嚣张的展示了一把北京加长公交车让他的确是赞叹不已:“北京公交车就是便宜啊!”。

这个带着婚戒大学被叫做男人的人现在体力已经连跳投都扔不进去受到那个长了比带着婚戒大学叫做男人的人多出不少脂肪我强烈的鄙视,但是他还是发挥全场最高水平的稳定性,能不进的不进,能进的不进,赶上本人进球的效率。

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但愿在以后多多发生在我这里的星期四的晚上公司租的场地而且还是室内,为了表示我们不是两个男人有那种尽管这种现象现在很普遍而且我也不鄙视也不歧视而且相当同意的gay,特送上证明我们不是那种尽管这种现象现在很普遍而且我也不鄙视也不歧视而且相当同意的gay:

197.jpg

最近看硬帮帮帮主胡子的大白床单看多了,嚣张一下,:-)

最后祝祁祺和他老婆幸福美满早生贵子虽然说了好几遍了。

发表于: 杂谈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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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博客

猥琐男上次指着我的鼻子说:丫的都半年没更新啦,你能再懒点吗?

貌似猥琐男这话是两个月前说的吧,!!!-_-!!!

这个空间的不稳定的确是让我轻松不少(因为我写不了博客),现在测试一下。

又是一年空间续费时,你说我是续费呢,还是续费呢,还是续费呢,我也不知道!

:-D

发表于: 想法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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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替代px的时代已经到来?

昨天tin同学和我说了关于em的事情,em又要来了吗,落伍啦!-_-!!!。

早在去年(前年?)的时候我开始试用em了,但是的确em是一个很不好控制的东西,浏览器不同,大小也不一样。于是干脆px,计算大小也方便,而且直观(只针对显示器)。

先说一下em吧:em指字体高,任意浏览器的默认字体高都是16px。所以未经调整的浏览器都符合: 1em=16px。那么12px=0.75em, 10px=0.625em。为了简化font -size的换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选择器中声明Font-size=62.5%,这就使em值变为16px*62.5%=10px, 这样12px=1.2em, 10px=1em, 也就是说只需要将你的原来的px数值除以10,然后换上em作为单位就行了。em有如下特点:

1.em的值并不是固定的;

2.em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字体大小。

注意上面的第二条:em会继承父级元素的字体大小,举个例子:如果body定义font-size:62.5%,有一个div定义了font-size:1.2em,这个div中有一个span,给他定义font-size:1.4em,我们需要的效果是:div中的字体大小是12px,而span中的字体是14px(这个太常见了,几乎随时遇到这样的表现),但是显示出来又是什么的样子呢:

em.gif

span中的字体不显示14px是因为继承了div的字体高度,他认为div的12px才是1em,那么12px*1.4=16.8px,囧啊。正确的写法是:如果body定义font-size:62.5%,有一个div定义了font-size:1.2em,这个div中有一个span,给他定义font-size:1.2em,12px*1.2=14.4px,将显示14px的字体大小,如果要13px的字体怎么办?12px*1.1=13.2px,继续囧;如果我在1.4em(14px)中要12px的字高,怎么办?0.8em,再碰上一个NB的设计师,大小相间,首字下沉,天马行空,宇宙无敌,怎么说也要配一个科学计算器,如果在遇上页面字体大小调整。。。

em的存在简单来说就是支持字体缩放,如果某个显示网页的工具或是浏览器他的默认字体是32px(或是32inch),那么这些文字在整体的行高和大小将保持一个比例,如果包含这些字体的div或是边框大小也是按照字体大小来显示的话,那么都将按照比例变化。如果一个老年用户设置了自己的浏览器默认字体或是Office Word去打印的时候,em就是很棒的。

下面是做了一个em和px的比较

  em px
优点 1、字体大小是根据显示介质来定义,页面文字大小按照介质来显示

  2、字体可以按照比例缩放

  3、非常方便定义行高  

1、字体绝对大小,直观容易理解

  2、在和边框背景等内容细节方面可以做像素调节

  3、没有继承的问题

缺点 1、现在的网页主要浏览来自于浏览器,在另外的地方使用网页几乎微乎其微,em的作用并不大

  2、随着IE6进入淘汰期,IE7和FF等其他浏览器已经可以对px的字体大小做放大和缩小了  

1、尤其是IE6,px字体无法放大,给一些特殊需求的用户带来不便

  2、行高的确是头疼的问题

已上是我自己理解的一些关于em和px的东西,其实大家都知道,99%的网页都是再用px,em用起来的确是成本比较高,不管是IE还是FF等浏览器,都在放大字体这个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用不用em就看你的东西是用在什么地方了,要是只是给浏览器看的话,em和px有什么差别呢?

发表于: 重构, Web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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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blog,new attitude

昨天把这个长毛的blog改了一下样子,顺便做了一个banner图片的随机切换。

我已经做了10张图片了,要是大家有兴趣可以刷刷看。本来打算是做一些环保主题的,想想还是算了,一来没多少人上我的博客,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二来的确有点装的意思(虽然我的确想要环保)。

大家要是有兴趣可以多刷几下页面,就可以看到不同的banner,也没什么寓意,just a fun!

发表于: 杂谈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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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图理解

56e89fd74497b5303c817000.jpg

这个是上次同事分享的一张图片,看完后的确是想拜做图片的哥们。为我们深入浅出的做了一次oop的介绍,还不懂oo的人可以膜拜一下

发表于: 图说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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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C的HTML 5

html5.gif

http://www.w3.org/html/wg/html5/,这个是地址(做标记)

发表于: 重构, Web

作者: P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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